
法理、法史论文_欧盟立法视角下加密数字
文章目录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特征与反洗钱监管挑战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特征
(二)加密数字货币反洗钱的监管挑战
1. 去中心化排除第三方机构介入。
2. 匿名性阻碍身份识别与调查。
3. 跨境流通性高便于规避监管。
二、欧盟针对加密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模式
(一)积极立法,全面覆盖加密货币领域
1. 扩展至所有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
2. 确保加密货币转移的完全可追溯性。
(二)协调立法,拟建立反洗钱机构
三、我国加密货币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现行加密数字货币监管制度的局限性
1. 立法缺位:、规范缺失。
2. 司法实践:适用标准不一。
3. 监管缺位:手段不充分。
(二)我国加密货币反洗钱监管制度的完善建议
1. 明确界定加密货币的法律定义与性质。
2. 将加密货币服务商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
3. 以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为抓手,制定准入门槛。
4. 协调金融情报机构职能,提高反洗钱监测能力。
5. 积极推动监管趋同性,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文章摘要:2022年3月底,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与公民自由委员会通过阻止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流动的新规草案,作为其反洗钱立法计划的一部分。由于加密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境流通性高的特征,对于反洗钱监管与执法工作构成了极大挑战。文章以欧盟最新针对加密货币的反洗钱立法为视角,欧盟将建立兼具“全面性”与“协调性”的反洗钱监管模式,以克服加密货币去中心化与匿名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文章立足于我国现行加密数字货币的立法缺位、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不一、反洗钱监管方法手段不充分的现状,围绕加密货币定性、反洗钱受监管实体扩充、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准入、金融情报机构职能协调、国际监管合作等方面对我国加密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459/j.cnki.15-1370/f.2022.08.021
论文分类号:F49;F821;D95;DD912.28
